案件回放
曾经被公安部悬赏20万元通缉的A级通缉犯、全球头号大毒枭刘招华,15年前曾经是一名出色的法警,多次获表彰并立功;然而,他却变成一个震惊世界的大毒枭,自创制毒工艺狂造冰毒12多吨。2005年3月5日落网时,刘招华已经逃亡了9年。2006年6月26日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处刘招华死刑。
本报讯 (记者 吴秀云)昨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国最大冰毒案”主角之一的刘招华等人制造、运输、贩卖冰毒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刘招华对法院一审认定其制造冰毒逾12吨坚决予以否认,提出自己响应国家号召支援西部大开发,是“有功人士”。
公诉机关建议维持原判
昨日,刘招华及其心腹郭锐荣、妻子李晓青等6名被告人“过堂”受审。刘招华及其代理律师在法庭上以公安机关查获、扣押的物资不是法律认定的甲基苯丙胺(即俗称的冰毒)为由进行辩护。而公诉机关则认为一审判决证据确凿、量刑适当,建议维持原判。
据悉,被告人刘招华从1995开始至1999年期间,伙同陈炳锡(另案审理)、郭锐荣等人,先后在福建省福安市、广东省普宁市、宁夏银川市等地设厂共生产甲基苯丙胺12.675吨。刘招华通过制造、运输、贩卖毒品获利3200多万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招华构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7年7月1日,刘招华以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省高院提起上诉。昨日,省高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