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制定发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还将制定曝光制度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据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决定,全面推进我市劳动关系,劳动保障部门最近拟推出一系列新措施,涉及劳动关系、工资保障、社会保险及劳动监察等多个方面。
年内“出炉”《劳动合同法》实施意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决定》的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我市劳动保障部门今年将完善我市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年内将修改《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同时还将调研论证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制定《工伤医疗康复办法》,并配合市人大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若干规定》、配合市法制办制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意见,力争年内能“出炉”。
4000家企业260万人将签集体合同
劳动关系方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透露,劳动保障部门将制定《落实<劳动合同法>,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签约行动,拟在年底将我市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到95%以上。
此外,将制定《深圳市全面推进集体合同三年行动计划》,逐步推出不同行业的集体合同参考范本,力争年底签订集体合同企业将达到4000家,集体合同覆盖人数达到260万人以上,到2010年底,全市各类企业签订集体合同6000家,集体合同覆盖人数达到500万人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