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怀胎多年为何至今难产?
记者获悉,财政部和交通部已经联合印发了2008年度的养路费票据式样,这也意味着2008年养路费征收工作将继续。交通部公路司有关负责人也对记者证实:“明年的养路费将继续正常征收。”(10月25日《北京商报》)
按现行征收养路费的办法,只要购置了车辆,不管上不上路,都要按吨按月缴纳养路费,这显然有失公平。此外,关于养路费问题,还存在许多争议。
其一,养路费每年应征多少,实征多少,征收的养路费都用到哪里去了,有关部门一直闪烁其词,关系到公共利益的养路费竟然成了一笔糊涂账,实在不应该。
其二,养路费稽征成本过高。据媒体透露,有些地方征收的养路费竟然有87%用于行政管理费的支出。养路费到底是用于养路还是用于养人,近年来人们对此质疑不断。
其三,根据现行的即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六条:“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从这点来看,当前的这种征收养路费方式似乎于法无据。
征收养路费问题如此之多,解决的最佳办法自然是以开征燃油税取而代之。2000年10月,国务院同意了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等12部门联合制定的《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表示,我国将开征燃油税取代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费用。2005年,我国公布的“十一五”期间的发展规划也明确表示“适时开征燃油税”。
此后,有关燃油税有望出台的消息,也曾屡屡见诸公众视野。税务总局、财政部、发改委的官员也都曾表示费改税方案已经成熟,将“择机”和“适时”出台。可是,时至今日,开征燃油税依旧只听打雷不见下雨,燃油税怀胎至今依旧难产。
燃油税为何迟迟难以出台?其中原因当然很多。所谓的“时机不成熟”当然是原因之一,不过笔者认为更为关键的还是那些“幕后因素”,如养路费改燃油税,必将触动某些部门的利益等。而且,开征燃油税之后,也就意味着敲掉了交通稽征部门的饭碗,这自然也是有关人员不愿看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