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公职人员中秋节放假一天”
22日作为公休日,山东潍坊所有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却都在正常上班。为了凸显人性化管理,让市民能在中秋节回家与亲人团圆,过一个快乐祥和的传统佳节,潍坊首次将公休日(22日,周六)调整到25日(周二)下午和26日(周三)上午。
这些年来,希望中秋、清明等传统节日也能放假的呼声日益强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2004年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高达86%的人认为,中秋节应该放假一天。山东潍坊考虑到中秋还不是法定假日,用调整公休时间的办法,间接达到“中秋放假一天”的目的,的确有一种人性化操作的意思。但是,如果把公职人员有条件“中秋放假”,就算作“人性化中秋”,那显然是很难令人信服的。
记者采访得知,潍坊公职人员普遍认为,公休日调整到25日下午和26日上午,不仅体现出了管理的人性化,而且也是对我国传统节日的重视。我以为,这样的“普遍认为”,恰恰反映出了社会真实声音没被“普遍还原”。倘若记者把采访非公职人员时听到的意见也写进报道、端上版面,受众至少还能读到另一种的“普遍认为”:不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市民,何时也能“中秋放假”?公职人员“先天下之乐而乐”之后,寻常百姓就天然有义务来承担因这种临时调整公休时间而带来的办事不便么?
一般来说,临时调整公休时间,必然会牵涉到社会方方面面的正常运转。就一地一范围的执政管理来说,公众迫切希望“中秋放假”是一回事,但直面现实、确保对国家相关法令法律的统一遵守,更是不能含糊。说到底,“人性化中秋”不等于“公职人员中秋放假”。仅仅满足了一部分人愿望的“中秋放假”举措,其实也未必能展示太多的“人性化管理”,恐怕更要忧心被公众质疑是一种“官性化考虑”了。
跟许多国人一样,我也很盼着中秋、清明等传统节日能早日成为新的法定假日。不过,在愿望尚未变成事实之前,我是并不赞成套着“人性化”外衣的变通放假之招的。何况,这样的变通,还只能“变”来社会一部分特定人群的满意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