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在公开场合表示,土地部门违规收费已经成为房地产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国家发改委今年针对北京、石家庄、济南、广州、成都、西安6市的一次涉企收费检查显示,土地部门违规收费高达10.97亿元,远超过去年6个
城市8个部门的全部违规收费金额。(见7月28日《新京报》)
土地部门违规收费必然大大抬高地价成本,其最终的“消化”途径只能是转嫁。如果是工业用地,有关部门的违规收费必然转嫁到工业企业身上;如果是房地产用地,这些增加的土地成本则必然要加到房价上,实际上是由购房者负担了。更为严重的是,这些违规收费还会导致中央政府政令不畅,影响行政效率。例如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向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中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本身是国家针对房价趋高的一项经济调控手段,如果地方政府将这一部分费用转嫁给企业,很可能会使中央的宏观调控目标落空。
现在,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对6个城市土地、城建、公安(消防)、环保、交通部门的涉企收费调查,我们想问的是,这些调查出来的问题怎么办?其一,如何纠正已经查出的问题?比如,能否把政府乱收的费用全额退出,该返还企业的返还企业,该降低房价的降低房价,甚至还应对故意重复收费的予以经济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二,如何防止违规收费的重演?除了强化行政管理,更应从法律上寻找出路。
此外,更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地方屡屡无视政策规定的现象。如果一些地方总是有令不行,需要上级部门一次次去检查,而查不到、查不出的更不知会有多少。如此现象不能不使人忧心。
所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6个城市涉企收费调查,相当于医院体检处发出的一份“体检报告单”。如果国家发改委只是查出有病,却没有开方治病,则病不仅不会痊愈,还会日益严重,这样的“查病”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事实上,“土地部门违规收费已高达10.97亿元,远超过去年6个城市8个部门的全部违规收费金额”,正说明了去年查病之后没有治好病,今年病情加重。
当然,解决类似问题,只靠国家发改委一家肯定不行。那么,国家发改委“查病”,谁来“治病”?如果查而不治,我们只好等着看国家发改委的下一份“病历报告”,而且可以预料,“病情”极可能加重。(殷国安原题:有人“查病”,还要有人“治病”)